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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夏)食药监食罚〔2016〕第E021号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时间:2016-12-19 14:29:06
来源: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夏)食药监食罚【2016】第E021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李集镇刘庄村西何庄张保义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许可证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张保义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4114261450046225
五、负责人姓名
张保义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6年8月9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夏邑县李集镇刘庄村西何庄的食品经营者张保义经营的“小兵批发部”进行检查,发现张保义经营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经询问调查后,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商夏食药监食当罚【2016】E021号)。2016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二次检查,该超市未按照《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商夏食药监食当罚【2016】E02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5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6年09月08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