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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夏)食药监食罚〔2017〕第3019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时间:2017-04-27 16:19:24
来源:县药监局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夏)食药监食罚【2017】第3019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孔庄家家乐饭店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李宏鹊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餐证字【(2014)411426000400】
五、负责人姓名
李宏鹊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7年03月27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夏邑县孔庄家家乐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经营凉菜与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的经营范围不一致,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2017年4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情况下仍在经营凉菜制售。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2000元整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7年04月27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7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