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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夏)食药监食罚〔2017〕第2017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时间:2017-09-16 00:47:43
来源: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夏)食药监食罚【2017】第2017号
二、案件名称
夏邑县裕达商贸业庙乡魏冬梅加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夏邑县裕达商贸业庙乡魏冬梅加盟店
四、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4114261050014394
五、负责人姓名
魏冬梅
六、主要违法事实
2016年12月28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夏邑县裕达商贸业庙乡魏冬梅加盟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实际经营项目含保健食品,与其《食品流通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不一致。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夏)食药监食责改【2016】Y09号,责令该店于2017年1月12日之前改正,并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商夏)食药监食当罚【2016】Y09号。2017年1月13日,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夏邑县裕达商贸业庙乡魏冬梅加盟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未按规定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情况下仍在经营保健食品。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4000元整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期 限:2017年01月24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夏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7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