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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权力责任清单目录
时间:2018-01-23 16:01:38
来源:县登记管理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3 | “一书三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4 | 城市排水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权限内砍伐、移植树木(含古树名木),临时占用绿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申请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行政许可 |
8 | 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9 | 临街建管物外部装修、搭建,城市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或其他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10 | 城区拆迁环卫设施核准 | 行政许可 |
11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12 |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管线、道路挖掘、户外广告) | 行政许可 |
13 | 河南省瓶装燃气分销点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4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行政许可 |
15 | 城区户外广告设置 | 行政许可 |
16 |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建设工程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建设工程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违反法律法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法律法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招标人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行政处罚 |
28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聘用单位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未取得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转让、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建筑业企业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求或者同意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未取得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接受转包、违法分包或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人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统一装修装饰的商品住宅时,未向购房人提供装修装饰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包含装修装饰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未取得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建设单位未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擅自售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违反房产测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违反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泼污水,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 | 行政处罚 |
109 | 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 | 行政处罚 |
110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 行政处罚 |
111 | 不按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 行政处罚 |
112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的,或冬季不履行除雪义务的 | 行政处罚 |
113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 | 行政处罚 |
114 |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 行政处罚 |
115 | 不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粪便的 | 行政处罚 |
116 | 在城市道路或人行道上从事各类作业后,不清除杂物、渣土、污水淤泥的 | 行政处罚 |
117 |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的 | 行政处罚 |
118 | 牲畜或者宠物的携带者对牲畜或者宠物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 | 行政处罚 |
119 | 摊点的经营者随地丢弃垃圾的 | 行政处罚 |
120 | 将有害固体废弃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的 | 行政处罚 |
121 | 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 | 行政处罚 |
122 |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 行政处罚 |
123 |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 行政处罚 |
124 |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的 | 行政处罚 |
125 | 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 行政处罚 |
126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行政处罚 |
127 |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 | 行政处罚 |
128 |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 行政处罚 |
129 |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二十八条规定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行政征收 |
139 | 建筑垃圾处置费 | 行政征收 |
140 | 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 | 行政给付 |
141 | 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42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43 | 对建筑工程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44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检查 | 行政检查 |
145 |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46 | 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47 | 对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48 | 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149 | 房屋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 行政确认 |
150 | 房屋预告登记 | 行政确认 |
151 | 房屋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 行政确认 |
152 | 房屋安全鉴定 | 行政确认 |
153 |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 行政确认 |
154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职权 |
155 | 参与或组织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 其他职权 |
156 | 受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 其他职权 |
157 |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备案 | 其他职权 |
158 | 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的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备案 | 其他职权 |
159 | 不需要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备案 | 其他职权 |
160 | 招标文件备案 | 其他职权 |
161 | 竣工结算文件的备案 | 其他职权 |
162 | 对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的管理 | 其他职权 |
163 |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其他职权 |
164 |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 其他职权 |
165 | 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 其他职权 |
166 |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 | 其他职权 |
167 | 施工图审查文件备案 | 其他职权 |
168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其他职权 |
169 |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 其他职权 |
17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核准 | 其他职权 |
171 | 房屋撤销登记 | 其他职权 |
172 |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 其他职权 |
173 | 县城个人申请建房审批 | 公共服务 |
174 | 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 公共服务 |
175 | 规划调整 | 公共服务 |
176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公共服务 |
177 | 规划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178 | 受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 公共服务 |
179 | 房屋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