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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权力责任清单目录
时间:2018-01-23 15:51:17
来源:县登记管理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1 | 企业及个体商户注册登记 | 行政许可 |
2 | 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通过欺骗、贿赂手段取得直销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直销企业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未经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违规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对直销员违法推销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直销企业违规支付报酬、违规退换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直销企业违反有关保证金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组织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传销案件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违反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经营者有违反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非法生产、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或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违反军服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违反规定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中有欺骗、误导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 | 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 |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 | 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 | 零售商、供应商违反公平交易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 | 经营者采取联合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 | 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交易妨碍公平竞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 | 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 | 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销售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 | 发布有碍公平竞争的宣传报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 | 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 |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2 | 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3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4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伪造商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经营者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产品质量案件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品相关虚假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接到限期改正通知后,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冒充合格品;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产品;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生产、经销国家已明令淘汰产品;生产、经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而到期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产品;生产、经销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产品;经销过期失效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按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农资经营者未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履行规定责任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活动;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合同欺诈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合同欺诈行为、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违法免除自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违法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违法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拍卖企业未按规定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企业未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少于两日;拍卖企业未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电话,拍卖企业未向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拍卖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拍卖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拍卖企业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拍卖企业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拍卖企业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对拍卖企业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委托人在拍卖活动中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竞买人与拍卖企业之间私下恶意串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违反野生药材禁止出口、限量出口、计划收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未经许可或未在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9 |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情节严重的、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情节严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0 | 销售粮食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1 |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未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未提交真实身份信息,或具备登记注册条件而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2 |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3 | 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4 | 未按规定公开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5 | 违反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6 | 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7 | 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8 | 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9 | 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0 |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1 | 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加工棉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2 |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3 | 棉花加工企业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4 | 棉花交易市场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棉花交易规则,有效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5 | 在经纪合同中未附有执行该项经纪合同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6 | 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7 | 违反文物保护法实施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8 |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市场或者哄抬种苗价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9 |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0 | 非法买卖流通、装帧、经营人民币、纪念币或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1 | 违反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金银成品、半成品、副产金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2 | 未经批准私自经营,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套购、挪用、克扣金银,或者违反规定收购销售制品和金银器材;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沿海侨眷比较集中地区的个体银匠,未经批准从事代客加工和修理金银制品的业务及擅自收购和销售金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3 | 违反规定将金银计价使用、私相买卖、借贷抵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4 | 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5 | 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6 | 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或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违反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在市场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未注册的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或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禁止使用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从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商标代理人违法从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未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使用管理规则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商标印制单位违反商标印制、登记、存档、商标标识出入库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发布广告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违法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违反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广告经营活动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刊播、设置、张贴含有贬低同类产品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广告客户申请刊播、设置、张贴的广告内容不在广告客户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刊播、设置、张贴含有禁止性内容的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新闻单位刊播广告没有明确的标志,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为卷烟做广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为获得国家级、部级、省级各类奖的优质名酒做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广告客户违反规定,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的;标明优质产品称号的商品广告未提交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未在广告中标明授予优质产品称号的时间和部门的;为广告客户出具非法或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刊播、设置、张贴违反规定的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非法设置、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广告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备案;户外广告场地费、建筑物占用费的收费标准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违反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广告语言文字不符合清晰、准确,规范、标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擅自改变规格或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无照经营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伪造营业执照及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合伙企业未依照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违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外国公司违反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9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0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1 |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2 | 承担公司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3 | 公司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4 |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5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6 |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7 |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8 |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9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0 | 广告代言人违法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1 |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未予以制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2 | 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3 |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4 |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5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或者在验收后三十日内未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6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7 |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电梯维护保养以及异地进行维护保养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8 |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9 |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0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1 |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3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4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5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未对出现故障或异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6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7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8 | 违规生产,未依法召回,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9 |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0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未依法设置使用标志;未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校验,并作出记录;未按要求申报并接受检验;未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1 |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2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3 | 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违反规定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5 |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6 |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7 | 特种设备未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8 |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9 | 无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0 |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1 | 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2 |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3 | 制造、修理、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4 |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5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6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7 |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8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9 |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0 | 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1 | 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2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3 | 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4 | 将禁止销售的产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5 |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6 | 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7 |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8 | 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9 | 未依法标注能效标识,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效率标识, 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0 | 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1 |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2 | 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3 | 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4 |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5 | 生产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6 |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擅自生产农药;未按照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7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8 | 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9 | 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或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名称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0 |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1 |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2 | 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3 |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4 |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5 | 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6 |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参与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7 | 汽车产品生产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信息记录;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8 | 汽车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9 | 汽车产品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0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1 | 境外认证机构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或者经批准设立的境外认证机构代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2 |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3 |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4 | 认证机构接受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或者从事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或者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利益关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5 | 认证机构拒绝提供认证服务,或者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违规制定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未公开有关认证信息;未对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未及时出具认证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6 | 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未经指定擅自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7 | 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超出指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指定的认证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8 | 认证机构超范围从事认证活动;聘用未经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增加、减少、遗漏认证规范、程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9 | 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后确定所收购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或者对所收购的超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的棉花不进行技术处理,或者对所收购的棉花不分类别、分等级置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0 | 销售的棉花没有质量凭证,或者其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质量凭证、标识与实物不符,或者经公证检验的棉花没有公证检验证书、国家储备棉没有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1 | 棉花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棉花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2 | 棉花经营者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3 | 未建立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或者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棉实物与公证检验证书、标志不符,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致使国家储备棉质量变异,或者将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4 | 隐匿、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棉花类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5 | 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6 |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违反规定运营使用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7 | 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8 | 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9 | 试生产期间,未按规定检验或标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0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1 | 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2 |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3 |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4 | 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5 | 计量检定人员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6 |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7 |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8 | 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而开展计量检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9 | 未经检定合格销售进口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0 |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1 |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2 | 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3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4 | 进口或销售未经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5 |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6 | 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符,计量偏差超过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7 |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8 | 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9 | 集市主办者未将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未设置公平秤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0 | 经营者违反规定不接受强制检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未使用计量器具测量量值、经营者销售商品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相符的;应当明示而未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1 | 加油站经营者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2 | 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3 | 眼镜制配者配备的计量器具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4 |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经营者未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符合准确可靠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5 |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未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未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不符合准确可靠的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6 | 眼镜制配者违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7 |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或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8 |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未标注净含量逾期未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9 | 认证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0 | 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从事签订认证合同、组织现场审核(检查)、出具审核(检查)报告、实施认证决定、收取认证费用等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1 | 认证机构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其他形式设立机构或者委托他人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2 | 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发生变更,其数量和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发生变更事项,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未按时提交年度审查报告、获证组织等信息或者提交的材料失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3 | 认证机构对已经暂停和撤销的认证证书,未向社会公布的;未向认证委托人提供认证审核文件的;审核时间严重不足,低于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从事认证咨询活动的;获证组织的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者产品生产标准未按照法定要求备案,认证机构未按照规定暂停其认证证书或者未采取其他纠正措施的;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中,拒绝提供反映其从业活动的情况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4 | 认证机构违反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开展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5 | 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认证活动的;涂改、伪造《认证机构批准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批准资格的;停业整顿期间,继续从事认证活动的;停业整顿期满后,仍未按照整改要求从事认证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6 | 列入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7 | 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8 |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19 | 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0 |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1 | 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2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对其执业人员未实施有效管理,或者纵容、唆使,导致其执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3 | 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4 | 生产、加工、销售有机产品的单位及个人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未按照认证证书确定的产品范围和数量销售有机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5 | 不按规定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6 | 不按规定标注“有机”字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7 | 未经批准擅自分包境外认证培训机构或者组织的相关课程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8 | 认证培训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29 | 认证培训机构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认证培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0 | 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证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认证培训业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1 | 认证培训机构在宣传活动中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2 | 对认证机构不按规定从事认证培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3 | 认证培训机构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4 | 境外认证培训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未经备案或者从事认证培训经营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5 | 认证培训机构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或者确认的培训教师进行认证培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6 | 认证培训机构在被国家认监委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继续从事认证培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7 | 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8 |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39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备案、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0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拒绝配合缺陷调查,未及时报告缺陷调查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1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依法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2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儿童玩具缺陷等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未实施主动召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3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及时主动备案召回计划、提交召回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4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及时按规定要求提交召回总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5 | 儿童玩具生产者未及时按规定要求实施召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6 | 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7 | 未标注或者未按规定标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8 | 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加工计量器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49 | 伪造、冒用、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书及其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0 | 销售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1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2 |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等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检验,不执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不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3 | 生产、销售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4 | 絮用纤维制品生产者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5 | 絮用纤维制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6 | 以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或原料冒充合格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将前述絮用纤维制品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7 | 伪造絮用纤维制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8 | 生产者未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更新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59 | 家用汽车产品无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0 | 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1 | 汽车产品修理者违反规定开展修理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2 | 在麻类纤维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3 | 违反规定收购麻类纤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4 | 违反规定加工麻类纤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5 | 违反规定销售麻类纤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6 | 伪造、变造、冒用麻类纤维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7 | 不按规定收购、保证茧丝质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8 | 使用按国家规定应当淘汰、报废的生产设备生产生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69 | 茧丝的包装、标注标识、质量凭证、质量、数量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0 | 承储国家储备蚕丝的经营者未建立健全茧丝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未按照国家规定维护、保养承储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1 | 收购蚕茧时伪造、变造数据、结论的,收购、加工、销售、承储蚕丝时伪造、变造审核意见书、茧丝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2 | 在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茧丝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3 | 在毛绒纤维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4 | 收购毛绒纤维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5 | 加工毛绒纤维违反规定或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加工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6 | 销售毛绒纤维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7 |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承储国家储备毛绒纤维活动中,违反入库出库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8 | 伪造、变造、冒用毛绒纤维质量凭证、标识、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和标志、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79 | 电梯改造单位改造电梯后未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和出具质量证明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0 | 电梯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1 | 电梯检验机构不按照规定实施电梯检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2 | 负有实施强制性标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3 | 违反统一代码标识制度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4 | 产品既未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又未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5 | 企业产品标准未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6 | 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7 | 对已备案使用采标标志的产品,未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8 | 未按规定办理代码证申领、变更、补发、换发、年检、注销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89 |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盗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0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1 | 计量偏差超出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和改变计量器具准确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2 | 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未检定,未取得计量授权证书或超出授权的项目范围开展检定、校准和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使用计量认证标记及编号为社会提供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3 | 擅自处理、转移被封存、登记保存的计量器具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4 | 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计量检定机构伪造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5 | 生产者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包装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6 | 生产者对产品未经检验附加合格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7 | 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涂改或者冒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8 | 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免检标志、名牌产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99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出考核的范围,使用考核合格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00 | 查封、扣押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物品及相关证据 | 行政强制 |
401 | 查封、扣押涉嫌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物品及相关证据 | 行政强制 |
402 | 查封、扣押与违法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 行政强制 |
403 | 强制收购或者贬值收购、没收违反金银管理条例的财物 | 行政强制 |
404 | 查封、扣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及相关物品 | 行政强制 |
405 | 查封、扣押涉嫌用于传销的资料、物品和场所 | 行政强制 |
406 | 查封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407 | 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 | 行政强制 |
408 | 查封非法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场所及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 行政强制 |
409 | 查封、扣押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 行政强制 |
410 | 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 | 行政强制 |
411 | 查封、扣押与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证据、财物、场所 | 行政强制 |
412 | 查封、扣押与涉嫌从事违法广告相关的证据、财物 | 行政强制 |
413 | 查封、扣押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 行政强制 |
414 |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查封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415 |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416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417 |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418 | 对涉嫌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案财物进行封存 | 行政强制 |
419 | 对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进行封存 | 行政强制 |
420 |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计量器具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计量器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421 | 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422 |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 行政强制 |
423 | 查封、扣押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案财物及场所 | 行政强制 |
424 |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检查 | 行政检查 |
425 | 市场交易活动检查 | 行政检查 |
426 |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 行政检查 |
427 | 对直销经营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428 | 对商标侵权行为采取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429 | 对涉嫌传销行为采取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30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431 | 对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采取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432 |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采取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433 | 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检 | 行政检查 |
434 | 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检查 | 行政检查 |
435 |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36 | 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37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38 | 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39 | 商品包装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0 | 能源效率标识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1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2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3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4 |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445 | 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6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47 | 认证认可工作日常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448 | 股权出质登记 | 行政确认 |
449 | 动产抵押登记 | 行政确认 |
450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颁发 | 行政确认 |
451 |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 其他职权 |
452 | 网络商品经营者及有关服务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 | 其他职权 |
453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 其他职权 |
454 | 对侵犯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及侵犯专有权赔偿数额行为的调解 | 其他职权 |
455 |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 其他职权 |
456 | 组织消费维权调解 | 其他职权 |
457 | 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 | 其他职权 |
458 | 抽奖式有奖销售备案 | 其他职权 |
459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成员、负责人名单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 | 其他职权 |
460 | 商标侵权的赔偿调解 | 其他职权 |
461 | 户外广告登记 | 其他职权 |
462 | 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 其他职权 |
463 | 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 其他职权 |
464 |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 其他职权 |
465 | 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 其他职权 |
466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其他职权 |
467 | 能源计量工作定期审查 | 其他职权 |
468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 | 其他职权 |
469 | 受理、处理产品质量申诉 | 其他职权 |
470 | 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质量公证检验 | 其他职权 |
471 | 对未按规定承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处理 | 其他职权 |
472 | 未按规定在产品或包装物上标明所执行的标准的处理 | 其他职权 |
473 | 进行技术改造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处理 | 其他职权 |
474 | 营业执照的换发 | 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