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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夏邑县第四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夏邑川鼎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夏邑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与跨越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项目概况:夏邑县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夏邑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与跨越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2万m3/d,污水处理主要工艺为“分质预处理+厌氧/缺氧/好氧处理+曝气生物滤池+MBR”,排水去向为响河。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夏邑川鼎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建飞 联系电话:13301483956
通讯地址:夏邑县产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476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63888709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 邮政编码:450002
四、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委托→一次公示→现场探勘和资料收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并发放简本→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及公众参与意见;
(2)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合理性;
(3)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防污减污措施分析、环境风险分析、经济损益分析,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 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实施建设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为最大限度的达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发展,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对您的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否会起到积极作用?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应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在该处建设?
六、群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XXX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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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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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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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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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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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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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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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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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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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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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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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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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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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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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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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