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6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谢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此问题,我单位开展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综合整治行动,指出了运营公司的不足之处,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整改。并成立日常巡查小组,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将车辆规范停放在车辆停放区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经过综合整治,县城区内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明显减少,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开展单车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向居民宣传“共享单位,共享文明”的骑车理念,进一步展现城市管理新面貌。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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