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6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吴现西代表:
您提出的“城区建筑装修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上报县委、县政府,建议政府合理规划筹建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今后,我单位将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告知市民不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昌盛路北段、永平街、甄茂府北门道路、益民路、康复路西段西环往西东西路和南北路没有纳入我单位保洁范围。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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