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6000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张公良、张转运、王永安、邵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加大城市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自行收集,密闭运输。由餐饮饭店自行收集后密闭运输至贝格曼箱体,由清尘公司转运到光大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通过执法车喇叭播报,执法人员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餐饮饭店、夜市摊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将餐厨垃圾及泔水随意倾倒。
三是规范管理,长效运行。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分区域、分时段巡查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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