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6000000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张公良、张转运、王永安、邵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加大城市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自行收集,密闭运输。由餐饮饭店自行收集后密闭运输至贝格曼箱体,由清尘公司转运到光大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通过执法车喇叭播报,执法人员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餐饮饭店、夜市摊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将餐厨垃圾及泔水随意倾倒。

  三是规范管理,长效运行。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分区域、分时段巡查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