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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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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6000000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夏邑县城市管理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申勇代表:

您提出的“对城区部分损毁人行道路整修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中,共享单车、流动商贩占用人行道经营问题属城管局职能范围。共享单车问题:我单位开展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综合整治行动,指出了运营公司的不足之处,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整改。并成立日常巡查小组,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将车辆规范停放在车辆停放区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经过整治,县城区内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明显减少,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开展单车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向居民宣传“共享单位,共享文明”的骑车理念,进一步展现城市管理新面貌。

流动商贩占用停车位问题,我单位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我们采用了高峰值守,日常巡查,差班轮流疏导,做到全天候有人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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