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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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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10000005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夏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制度

来源: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城市管理部门的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县有关机关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各队、所、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的审核和报送

(一)建立健全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局法制股是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协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

(二)局机关各股室应主动将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文类信息应在草拟文件的同时,在发文拟稿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的属性。属于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应当以方便和服务群众为原则,参照公文类信息的要求确定其属性。

(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领导签发、确认的各属性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主动地在夏邑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局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查阅、申请办理和接待

(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的要求进行。

四、政务信息的统计和归档

(一)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数量统计。

(二)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文件、资料、影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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