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3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情况
夏财字〔2023〕43号
夏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
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夏邑县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要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3〕22号)、《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商财监〔2023〕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2023年9月15日前结束。检查范围为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可延伸检查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掌握政策,熟悉方案。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商丘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了解监督检查内容,查中查后,做好分析研判,评估县级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总体状况,提供高质量的工作总结,提出有普遍性或特殊性突出的典型案例。
(二)规范程序,依法检查。要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查前持检查通知书对被查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编制工作底稿,做到定性准确、证据充分、附件完整。
(三)严守纪律,规范行为。在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必须树立廉洁自律思想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检查工作纪律。对检查中涉及的秘密事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泄露。不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有价证券、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利用检查时机要求被检查单位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
四、材料上报
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通知中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文件、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及时送至指定地点。
监督电话:0370-6222092。
附 件: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夏邑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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