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9000000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姚东伟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促进了民营经济稳步发展,使民营经济在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激励创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主动加强与工信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2023年1-7月份共争取上级奖
励资金110万元,其中:2023年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省级奖励资金60万元。同时,县本级投入资金60万元,奖励一季度规模以上企业满负荷生产,涉及河南大洋纱线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二是配合税务部门延续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落实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提升惠企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措施直达快享,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
二、深入实地走访调研,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对本县企业进行走访,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政策引导、税费支持、企业融资、用水用电及业务拓展等领域全面发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诉求,有力提升财政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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