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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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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夏邑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蒋少华代表建议《加强信号塔建设的管理规范、信号塔的使用安全》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蒋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信号塔建设的管理规范、信号塔的使用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移动通信技术已在国际国内得到广泛应用。因移动通信基站发射功率较小(一般为15—40W),且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6日就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签署《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环办辐射函〔2017〕1990号)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规定,对无线通讯类项目由环境影响报告表调整为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并依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对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的通信基站豁免管理。我国法律规定,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必须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其中规定,电场强度只要小于每米12伏,或功率密度小于每平方厘米40微瓦,就是符合安全标准的,这个标准甚至比手机、电脑的辐射水平还低,因此不会对附近住户的健康造成影响。

  近年来,我国的环保机构曾多次对各地基站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辐射量均大大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所规定的限值。建设铁塔前需要报规划局审批,铁塔建好后会安装信号发射装置,安装前都要求报环保局审批,具体建议再咨询环保局、规划局。衡量辐射是否安全可以参考《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蒋少华代表,以上作答仅从我局职能角度来说,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夏邑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们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夏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办复类别:A类

  单位联系电话:0370-6212167

  联系人:常路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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