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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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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夏邑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夏安委【2023】8号《夏邑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细化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

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本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聘请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

3.组织对动火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强化本行业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长常征和分管副局长陈松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局长常征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本单位要滚动排查隐患,主动协调安全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安全责任清单,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的原则,实事求是开展专项行动。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细化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一把手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每月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配合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将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公开曝光。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工信局制定印发本行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本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5月15日至6月31日)。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配合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7月1日至11月31日)。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信局成立由局长常征任组长,副科级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综合统筹协调。

(二)压紧压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的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工信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2:工信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1

工信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常  征(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  松(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程  琦(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  光(党组成员)

杨  蕾(党组成员)

张良鹏(党组成员)

司刘俊(党组成员)

王  猛(副科级干部)

张国光(副科级干部)

孟  潮(副科级干部)

           成    员:  张芬荣(股长)

张英姿(股长)

常  路(主任)

吴  晗(股长)

张  宾(股长)


附件2

工信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序号

责任主体

主要工作

具体工作

备注

1

企业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

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文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

3.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

4.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要开展专项辨识,排查重大隐患。


5

5.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6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7

2.建文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8

3.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9

4.建强安全技术团队,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达到15%以上。


10

5.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1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1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12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13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14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15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更新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牵头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经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根据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警仪器、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16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城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企业事故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急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设施要结合实际加密演练频次,确保每名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练线,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备注: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上五方面工作。

2.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具体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各企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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