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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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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6000000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日常监管信息

夏邑县教体局民办学校年检程序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年检必查内容,并作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举办者支持、配合党建工作情况。是否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并按期换届。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学校(机构),是否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做到党建工作全覆盖,即选派兼职支部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建立健全群团组织,并积极开展党的工作。

二是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校舍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急预案、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师资队伍及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师资队伍是否与其办学层次、规模、类别相适应,具有高尚师德,较高业务素质,资格达标,并有完善的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及师德师风建设计划。

四是办学条件。各乡镇要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政办〔2016〕1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学校设置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梳理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是否达标。

五是办学行为。学校是否严格依法办学,无违法、违规、违纪办学行为发生,并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的自律性长效机制。

六是资产管理。学校是否落实法人财产权。财务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健全,财务账目管理符合法规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合法的年度审计报告。

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每所民办学校逐一查看,要求各乡镇要在逐校检查的基础上写出年检工作总结和年检通报。年检工作总结应全面认真总结本辖区2022年度民办教育工作,年检通报是行政许可过程管理文件,是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过去一年办学行为的综合评价及下一年度办学资格的认定,应对辖区内接受年度检查的民办学校依法核定办学格次(年度检查设五个格次,分别是:优秀、合格、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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