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01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夏邑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液化气瓶充装环节安全,3月26日—3月27日,夏邑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液化气充装单位安全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根据《商丘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县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24-2023)新标准,重点检查:一是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液化气罐;二是50公斤“气液双相”气瓶是否仍在使用;三是是否存在有证人员不在岗,在岗人员没有证现象;四是气瓶追溯系统使用情况;五是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等。
要求充装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及不能进行追溯的气瓶一律不得进行充装,严禁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保障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有效使用。同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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