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5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经费支出分类汇总表

  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人事股(合作交流股)、法规股(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股、保健股、科技教育股、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妇幼健康股、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审批服务办公室、爱国卫生股(宣传股)。

  (二)部门职责

  指导全县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改革,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监督实施医疗安全,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二、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1.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卫生监督所;4.卫生学校、5.健康教育所、6、120指挥中心、7.人民医院、8第二人民医院、9.中医院、10.中心医院、11保健院、12计划生育调查大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

  第二部分

  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总计16780.15万元,支出总计16780.1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1.54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增加计划生育指导站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合计1678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8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合计1678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8.62万元,占33.67%;项目支出11131.52万元,占66.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780.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51.54万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增加计划生育指导站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780.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9万元,占0.32%;国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37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5288.91万元,占91.1%;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4.08万元,占1.5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8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服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用于0.

  我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用于0.

  我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无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比2022年减少(增减)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未计划购置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2022年减少(增加)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落实公车改革政策,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22年减少(增加)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机构运转经费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行政(事业)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52.78万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2年增加3.99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增加计划生育指导站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算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3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678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57.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0.84万元,项目支出11131.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年末,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固定资产总额99966.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7564.9万元,车辆548.01万元。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救护车35辆,单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1项。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457万元、基本药物补助项目1312万元、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200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185.6万元、重大传染病项目259.7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126.5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13.68万元、慢性病防控项目50万元、婚前保健项目104.3万元、两癌两筛项目104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保险费320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持168万元、计划生育奖扶特扶262.4万元等;我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3年,我单位按照县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行政(事业)机构运转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