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录招聘 |
关于2023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的通知
夏卫〔2023〕84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关于实施2023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商卫人〔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聘用工作的通知》(商卫人〔2023〕12号)等文件精神,县卫健委制定了《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特招医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实施方案》(夏卫[2023]51号),按照实施方案,卫健委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出20名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根据特招政策及基层人才需求,委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分配给你们,望各单位妥善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及时签订《河南省369人才工程特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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