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夏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夏邑县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夏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夏邑县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夏卫〔2023〕118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项目任务按质按量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度夏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夏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夏邑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度夏邑县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项目任务按质按量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原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以及相关服务规范。
(三)《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等。
(四)《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1130号)、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2019〕9号)、《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3〕13号)等。
(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3〕20号)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豫卫妇幼〔2016〕6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卫基层〔2017〕2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卫妇幼〔2019〕14号)等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杜绝弄虚作假,2023年度各项目主要目标任务: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7%以上
——各乡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 90%以上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7%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2%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65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7%以上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7% 以上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 67%以上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2%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2%和79%以上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巡查2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95%以上
——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达到90%以上
——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较上年提高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覆盖率达到100%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各乡镇(社区)常住人口数、高血压患者目标任务数、糖尿病患者目标任务数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督导和绩效考核。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切实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二)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加强资金监管。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疾控中心负责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健康档案项目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
妇幼保健院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
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抽专人派驻到有关乡镇直接参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中医院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其他相关机构。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有关要求,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东、城中、城西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为城区9个居委会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依据各单位各项目工作量拨付。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配备专业人员总数应达到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20%。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拨付
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 规范资金使用,统筹分配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县财政部门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年初预拨补助资金的60%,经绩效考核后拨付剩余的40%,其中奖励资金占10%,用于奖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优秀单位。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按照“一个月一自评,一个月一上报,一季度一考核,一考核一拨付”打卡发放的形式,全年共计发放预拨资金的70%,年底经绩效考核拨付剩余资金。
(二)资金使用
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以及用于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
承担单位获得的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开展基本建设工程、购置大型设备等。将不低于5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合理补偿。
(三)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一经发现,县财政将扣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做实做细老年人健康管理。各乡镇进一步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底数,建立动态更新台账,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评估和分类指导,加强后续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对未进行健康体检的老年人,基层医疗机构要主动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数量。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提升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质量。对血压、血糖控制稳定的,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控制不稳定或不适合在基层诊治的,经上级医疗机构系统治疗稳定后由常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后续的随访管理服务;对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的患者,要创新手段积极推进开展多病共管服务,提高健康管理协同服务、融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与区域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及妇幼保健、免疫规划、慢性病管理、地方病防治、老年人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逐步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升级。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加强对电子健康档案的质量控制,提高信息录入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人员培训。继续组织开展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组织辖区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及乡村医生利用“公卫学院”手机 APP 和河南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线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从而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六)强化督导考核。绩效考核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体系中重要一环,既是查找问题,促进工作的手段,又是保证公平,按绩分配的基础。完善、规范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重点项目的督导考核,坚持“五个不放过”原则,严格跟进追踪问效。即问题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相关人员认知未改正不不过;没有制定出整改措施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责任人没有警醒不放过,从而使工作迈入了考核-整改-提高的良性循环。
(七)持续深化宣传。广大群众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接受者和受益者,他们对服务的认知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展及质量。要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宣传墙字,借助微信平台等方式,开展多举措、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感受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更新观念,转变模式。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职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切实把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二是转变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组建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将本机构服务对象分割成块(组),每个团队(小组)负责一定区域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三是要实行团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与临床相结合,做到人人参与。要彻底改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某一个科室、某几个人承担的模式,要人人参与、协同作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人员要根据岗位、专业的不同,在完成临床诊疗任务以外,还要承担一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生要承担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四是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团队要深入乡村和家庭,合理安排时间,主动服务,上门服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县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结合的方式对各机构(含村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工作的机构或个人要严肃问责。
附件:
1.夏邑县2023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2.夏邑县各乡镇常住人口数。
附件:1 | ||
2023年度夏邑县各乡镇慢性病患者管理任务数 | ||
乡 镇 | 年内高血压患者应管理人数 | 年内糖尿病患者应管理人数 |
中峰乡卫生院 | 1790 | 720 |
王集乡卫生院 | 2050 | 830 |
郭店镇卫生院 | 2350 | 955 |
何营乡卫生院 | 1790 | 720 |
刘店集乡卫生院 | 2060 | 830 |
胡桥乡卫生院 | 2570 | 1040 |
车站镇卫生院 | 3020 | 1220 |
曹集乡卫生院 | 2300 | 930 |
杨集镇卫生院 | 2520 | 1020 |
韩道口镇卫生院 | 2720 | 1100 |
会亭镇卫生院 | 2840 | 1150 |
桑固乡卫生院 | 2590 | 1050 |
太平镇卫生院 | 3030 | 1230 |
孔庄乡卫生院 | 2720 | 1100 |
罗庄镇卫生院 | 2280 | 926 |
北岭镇卫生院 | 2630 | 1060 |
济阳镇卫生院 | 2240 | 900 |
李集镇卫生院 | 2420 | 985 |
火店镇卫生院 | 2720 | 1100 |
骆集乡卫生院 | 2500 | 1000 |
歧河乡卫生院 | 2390 | 960 |
业庙乡卫生院 | 2810 | 1140 |
马头镇卫生院 | 2520 | 1020 |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148 | 1300 |
郭庄农贸区卫生院 | 1600 | 660 |
合计 | 61608 | 24946 |
附件:2 夏邑县各项目实施单位服务人口 | |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7911 |
中峰乡卫生院 | 25088 |
王集乡卫生院 | 32767 |
郭店镇卫生院 | 32962 |
何营乡卫生院 | 28046 |
刘店集乡卫生院 | 28789 |
胡桥乡卫生院 | 35933 |
车站镇卫生院 | 42366 |
曹集乡卫生院 | 32272 |
杨集镇卫生院 | 35283 |
韩道口镇卫生院 | 38052 |
会亭镇卫生院 | 39792 |
桑固乡卫生院 | 36260 |
太平镇卫生院 | 42472 |
孔庄乡卫生院 | 38132 |
罗庄镇卫生院 | 26936 |
北岭镇卫生院 | 36812 |
济阳镇卫生院 | 31343 |
李集镇卫生院 | 33966 |
火店镇卫生院 | 38105 |
骆集乡卫生院 | 35079 |
歧河乡卫生院 | 33426 |
业庙乡卫生院 | 38337 |
马头镇卫生院 | 35382 |
郭庄农贸区卫生院 | 23239 |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600 |
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500 |
孔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750 |
合计 | 90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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