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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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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3号建议

的答复

 

姬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补足乡村振兴短板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额贷款难、企业难以做强做大”问题。

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政策是2019年7月份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的一项特惠政策。该项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时期仍然适用。

      1、支持对象。按照《河南省带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省级帮扶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精准选择拟支持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帮扶车间”带贫企业、符合条件的参与“千企帮千村”相关企业。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涉农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电商物流企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企业作为贷款主体。对符合条件、有用款需求的带贫企业要应贷尽贷。自身运行规范、有产业支撑、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强、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贫困户抱团发展的合作社不受成立时间限制),参照带贫企业扶持政策执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期限3年以内,只能用于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2、申报流程。一是企业申请。有用款需求的企业拟定带贫方案,经乡镇金融服务站审核同意后,向县金融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金融服务中心重点审核带动方式是否合适且能落实,通过集体决策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然后按程序推荐给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二是贷 (保)前审查。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到县金融服务中心推荐后,按相关要求启动尽职调查、贷前审查等,重点审核商业模式、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风险控制等,加大对跨行业、混业经营企业的风险识别力度,合理控制贷款规模。三是贷款及担保审核。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受理资料完备的企业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核,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同步参与尽职调查和担保审核。四是签约及贷款发放。对通过贷款及担保审核的带贫企业,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带贫协议,确定企业带贫方案,需要提供反担保的协助办理反担保手续,放款银行根据经县帮扶部门确认的带贫协议和带贫方案,按银行相关规定发放贷款。

3、贷后管理。县乡两级金融服务组织分别建立项目台账,及时更新相关项目管理信息。风险预警。贷款到期前两个月,放款银行对借款企业还款能力进行评估,根据不同情形采取风险预警措施。风险化解。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应提前30天提出展期申请,经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估审议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贷款展期。风险处置。相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参与各方,启动对借款企业的追偿程序。

二、关于村室和文化广场建设,属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期“负面清单”。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号建议

的答复

 

杨晓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乡村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必然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促进乡村振兴,规范了乡村土地利用和临时用地使用的要求。乡村项目用地可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办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号建议

的答复

 

韩淑莲、李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小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差距,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非贫困村的配套设施建设和脱贫村相比存在差距的问题

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脱贫攻坚以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四好农村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等一批重大工程,加快补齐包括非贫困村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考虑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投入上存在差异,2018年,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明确,对已脱贫摘帽的县,在实现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可适当兼顾对困难较大的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上给予支持。为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示要求,国家乡村振兴局积极协调配合中央农办等部门认真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问题,推动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过渡期内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为进一步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升当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好务。

二、关于恁村的坑塘治理安装护栏问题

根据《夏邑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夏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夏乡振[2022]35号)、《商丘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财农〔2021〕9号)、《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商乡振〔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村所需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项目精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项目。其中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包含人居环境整治。

申报程序为一是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可行,并在村内予以公示后10天后上报。二是各乡镇、县有关行业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链接机制等进行审核,注意规避项目建设负面清单,审核后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三是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项目。

    近几年,防溺水工作已逐渐成为群众持续关注的热点,坑塘、河道是发生溺水的主要场所,如何有效管理、避免溺亡事件发生是主要的风控点。仅依靠工程措施消除溺水隐患短期内无法实现,主要还是要提高社会重视程度,依靠社会媒体宣传发动、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现场增设警示牌和管护人员加强巡查等主要方式,多方位开展防溺亡安全教育、落实警示措施、加强巡查整治,营造和谐的涉水环境。

三、关于恁村通往袁楼村,和袁楼村接壤的危桥问题。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目前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中不含通村道路上的桥梁建设,建议恁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交通局等有关单位反映申请解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号建议

的答复

 

王计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兴则国家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这一重要部署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的重要判断,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务须紧紧围绕“五个振兴”重点任务,积极动员全党全社会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重中之重,要让农业经营有效益、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增收致富、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留得住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继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农村人口老龄化、缺人才、留不住人等问题,是制约“三农”发展的重要掣肘。必须培养造就一批扎根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 和农业职业经理人,让各类人才、资本等要素在农村广阔天地发挥作用、大展身手,为农业农村发展厚植人才根基。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既要“富口袋”,又要 “富脑袋”。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源泉。要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必须建设适应现代生活、体现乡土风貌、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丽乡村。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乡村自然资源加快增值,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得益彰。要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我们常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要坚定不移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厚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五大振兴”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一脉相承,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全面”,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科学推进,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一方面,要提高政策体系的综合效能,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另一方面,要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乡村振兴的政策,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让乡亲们过好光景,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共产党就要把这件事情干好,不断交上好答卷。”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能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不断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4号建议

的答复

 

张大同、张振华、班凯、谢宗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从以几个下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一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整治、改造、建设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社会资本、经营人才参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经营。二是引导多领域股份合作。积极引导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通过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参与农业园区和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多领域股份合作或联合经营,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积极发展特色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资源优势、产业基础,选择旅游景点、光伏发电等适宜的项目,统一经营或村企共建、景村共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四是发展异地置业。没有收入来源、区位偏僻、发展滞后的村,可采取异地置业等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五是积极发展旅游服务。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林果资源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休闲居住、农家采摘、体验种植、手工制作等旅游经济,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六是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发展特色、高效种养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等服务组织,统一品牌运营、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新品种引进、基础设施改造、产品销售等系列服务,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依据市场化原则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作为集体经济收入。

二、强化政策扶持。一是注重政策引导。我们已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今年我县将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入股、贴息、担保、奖补等形式,重点支持农村资源开发。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主要对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三是加强项目建设。我县已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纳入美丽乡村、乡村旅游、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学习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着力提高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7号建议

的答复

 

刘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完善公共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从五大要求的实现路径来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总体任务的强力支撑,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抓手,将贯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过程。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从《规划》结构来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着眼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聚焦了方向,部署了新任务,同时配套了一系列重大工程和行动计划,将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引擎。《规划》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摆在了突出地位,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高度重视。

  当前,跟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比,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不匹配,公共服务供给还不能满足农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规划》提出,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的发展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初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看出,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问题。

  从发展的视角看,《规划》着眼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侧重解决农民生活性公共服务问题,提出的有关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既全面更聚焦,思路导向更加明确,供给方向更加清晰,服务群体更具针对性。可以发现,农村公共服务五大内容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为中心,释放了两个重要信号,一个是按照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提出了高质量供给的要求;另一个是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强调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服务资源共享互联,抓住了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牛鼻子”。

  一是实现从“有”向“优”、由“少”到“多”的转变。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数量、质量远低于城镇,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既有总量不足的问题,也有质量不高的问题。今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将围绕解决好钱的问题和体制机制矛盾,逐步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欠账较多、供给和管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管护不力的状况,最后向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路径演进。

  二是从城乡二元逐渐向均等化、一体化迈进。党的十九大报告和《规划》均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意味着我们在今后的经济工作中,公共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要优先向“三农”倾斜,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将彻底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的倾向,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点向农村延伸、倾斜,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大幅度提高农业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最终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全面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要从供给导向转到需求导向。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并不是根据农民和市场的需求提供的,而是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意愿和能力来决定的。农民对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要还不能完全反映在供给决策中。今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要更加注重农民的主体需求、乡村产业发展的需求,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效用。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

的答复

 

张艳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非重点村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脱贫攻坚以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四好农村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等一批重大工程,加快补齐包括非贫困村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考虑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投入上存在差异,2018年,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明确,对已脱贫摘帽的县,在实现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可适当兼顾对困难较大的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上给予支持。为贯彻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示要求,国家乡村振兴局积极协调配合中央农办等部门认真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问题,推动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过渡期内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为进一步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升当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好务。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9号建议

的答复

 

王永安、程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保洁人员、提高工资待遇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近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都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前,农村面貌整体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诚如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保洁人员在农村清洁工程的常态保洁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保洁人员的配备、工资待遇存在着问题。农村保洁员主要工作为整理分类村内垃圾及清扫村内主要道路,工作量相对较小。虽然在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上级考核次数增加、考核标准提高,但村内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卫生清理,以此来减缓保洁员的工作强度。根据您的建议,在以后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中,一是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升保洁待遇等工作;二是改进绩效考评机制,调动保洁员个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把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是加大清洁乡村、垃圾分类宣传,不断提高老百姓自身保洁意识,不断强化保洁员责任意识。相信在全县的共同努力下,农村面貌将再次发生质的提升。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我县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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