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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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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内设机构

夏邑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五条夏邑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宣传训练股(火灾防治指导股)。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拟订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文明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考试工作。

  贯彻执行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审批服务办公室、规划科技股)。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等有关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援协调股和预案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六)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煤矿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八)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九)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储存、经营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第六条 夏邑县应急管理局暂核定行政编制19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后逐步收回。

  第七条夏邑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夏邑县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夏邑县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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