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夏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并会同各有关单位,编制了《夏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该预案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预案的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夏邑县应急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的加速转型期。结合本县实际需要,编制本预案是为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突发事件整体应对水平。同时,编制本预案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的新指示、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进一步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切实提高本县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9个部分,并着重对以下几方面予以明确:

  (一)明确组织体系。根据预案规定,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市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县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各个专项应急指挥部为县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并实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发乡(镇)政府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协助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

  (二)明确预防措施和预警等级。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一级)、Ⅱ级(二级)、Ⅲ级(三级)和Ⅳ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橙色预警信号由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批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并按相关要求向上级报告。

  (三)明确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县政府负责一般事故的应对工作,参与较大以上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当发生跨区域的突发事件或本级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时,要及时报请上级政府予以支援。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启动Ⅳ级响应,并按照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预案明确了县总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择设立综合协调、预测评估、人员抢救、医疗救护、交通运输、转移安置、电信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社会治安、救灾捐赠、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三、征求意见和相关审查情况

  应急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对预案进行征求意见,向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书面征求了修改意见,并结合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预案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和相关合法性审核。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