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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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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812000000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对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李东星代表:

  您提出的“农村合作医疗转诊难的建议和意见”的建议我们现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夏邑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六统一”,即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两定机构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

  目前,全市医保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时使用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范围及服务设施目录,实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健全转诊转院制度,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流向,保障医保资金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做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转诊转院程序,严肃转诊工作纪律,做好转诊转院政策的宣传,为全县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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