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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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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吴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第63号)的提案我们现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统一了覆盖范围、统一了筹资标准、统一了保障待遇、统一了医保目录、统一了定点管理、统一了基金管理,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

  目前,全市医保工作实行市级统筹,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商政办〔2016〕145号)文件规定,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时使用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范围及服务设施目录,实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报销比例。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健全转诊转院制度,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流向,保障医保资金安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努力做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转诊转院程序,严肃转诊工作纪律,做好转诊转院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作用,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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