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夏邑县医疗保障局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风险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意识形态风险,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科学研判、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也要积极应对、精准防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打好意识形态领域保卫战和阻击战,确保不出现重大的舆论漩涡和意识形态事件。
二、风险排查
(一)排查时间
每季度末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并组织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
(二)排查重点
认真排查在重要节点、重要阵地、重大事件、重点人头、社团组织、应急突发以及其他工作中容易诱发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网络舆情风险,及时发现意识形态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存在的风险。
(三)及时化解
针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风险点,要按照“定人、定责、定措施”的要求,形成重点任务台账及责任清单并及时化解,逐一销号。特别重大的风险点,还需制定专门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严格问责
对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不力者,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一)对县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所属传统或新媒体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五)所管理的党员群众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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