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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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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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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

 

县委编办:

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予以呈报。

妥否,请批复!

 

夏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关于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中共夏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更名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是夏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为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职能转变。以便捷、高效、共享、优质为方向,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县统一的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

机制、创新政务服务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直接管理县政务服务大厅,加强对全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监督指导。

第五条 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全县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牵头推动全县权责清单编制和规范,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五)统筹全县“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并开展创新应用。

(六)统筹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七)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八)统筹县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九)统筹管理全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县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十)统筹全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承担政务数据、国有企事业单位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政务信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统筹全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推进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加强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办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督查督办全县“放管服效”改革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督办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督查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管理;负责县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日常管理,承担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会务活动、机要保密、安全应急、政务公开、内部审计、新闻宣传、信息化、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起草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依法行政等有关工作;统筹县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电子政务股。负责全县政务云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政务云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县级政务云资源使用审核、动态调整、效率考评等工作;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

理,承担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具体管理工作;统筹县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县级政务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统筹全县“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并开展创新应用。

(五)数据资源股(政务信息安全股)。统筹全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承担政务数据、国有企事业单位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统筹全县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平台安全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提出县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审核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县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和检查。

(六)行政审批管理股(职能转变协调股)。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全

县权责清单编制和规范,承担县级并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审核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指导、协调和监督目录清单实施;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重塑,组织开展审批服务方式创新;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组织推进全县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放管服效”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县政府推

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政务服务股。负责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站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协调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参与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八)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大厅运行服务机制,推进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负责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办理全过程的督促、协调;负责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开展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效能分析评价: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工作。

(九)政务服务督查股。负责指导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效能建设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督办全县“放管服效”改革落实情况;负责督查督办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受理、处置企业或群众“线上”咨询、投诉、举报并监督落实;指导县(乡镇、街道、村委)政务服务督查工作。

(十)热线管理股。拟订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建设和完善县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开展县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数据分析和服务效能评价;转办、督办并协调解决企业或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等诉求;指导、监督、评估县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其他热线平台相关工作;承担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 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第八条 夏邑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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