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9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警示 |
河南鑫源运输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乘车禁止携“三品”及违禁物品的公告
“三品”就是指: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危禁品的范围很广泛、包括压缩气体、有毒物品、有腐蚀性的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及可能危害行车及乘客安全的物品。
具体说来包括以下10大类物品:
1. 易爆品,如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发令纸(打火纸)等;
2. 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油漆、发胶摩斯等;
3. 易燃固体,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等;
4. 压缩气体类,如打火机气体、液化石油气等;
5. 自燃物品,如黄磷等;
6. 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7. 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臭氧水、苛性钠等;
8. 放射性物品;
9. 氧化剂类物品;
10.遇水易燃烧物品,如金属镁粉、金属钠、铝粉等。
以上所述禁止乘车携带的的都属于违禁品范畴,具体内容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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