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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5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重要部门如库房等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发生事故时能正常使用;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超过规定数额的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上课时间,教职工、学生出校时(凭出校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处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教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取款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陪同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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