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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4000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制度

教导处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导处安全工作职责:

  1.教导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2.与各相关教研组长、相关实验管理员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3.督促和指导各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上课安全工作,体育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实验课防止化学物品灼伤以及安全用电等。

  4.双日、假日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竞赛、各类考试活动以及去外校参加文体活动等,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性地检查教学设备设施的状况,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并协助迅速解决。

  6.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救治学生,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工作。

  二、责任追究:

  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任的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导处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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