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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5000000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主体关系、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其他如入学、出国签证、迁户口等都需要用到。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会成为很多事项的凭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得变更。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规定告知您,希望您认真地理解,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提前起好宝宝姓名及携带好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出院证。

  1、根据户籍部门管理规定,宝宝出生之前父母已合法领取结婚证的,宝宝姓氏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如果无结婚证、结婚证登记日期在生孩子之后领取的结婚证或者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父母,出生证上只显示母亲信息,宝宝姓氏需随母姓,做父子(女)亲子鉴定者可随父姓。

  2、如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并在出院前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母亲认真填写完整。

  3、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一致,否则将不能领取。

  4、超过一年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夫妻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医院提取产妇住院病例复印件、夫妻双方情况说明、父母双方申请书以及父母和孩子三方亲子鉴定报告方可办理。

  二、领证人及时间:

  出院前有产妇本人亲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产妇本人不能到场者需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丈夫携带所有证件前来办理)最迟30日内。

  三、特别提醒:

  1.《出生医学证明》中婴儿姓名不得使用繁体字、生僻字。

  2.《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签发,严禁私自涂改,出生证上的信息无法更改。

  3、申领时如果发生母亲走失、病故等意外情况,不能提交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的,将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长期有效的法律证件,不得非法获取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后父母必须永久保管,不得倒卖、转让、出借。

  注:以上属于手续齐全签发所提供的材料,补发、换发、机构外签发等其它情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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