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0000000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出生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由住院医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需父母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在新生儿出生30日内办理。
3、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签字及盖手指印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在夏邑县人民医院急诊楼4楼出生医学证明科办理。
5、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办理,周六周日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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