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9000000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查询账号、密码的使用权限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密码,如发生泄露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向上级报告。

二、管理和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三、《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统计资料对外公布权限归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机构和个人需要使用统计数据对外交流时,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四、《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计算机应专机专人专用,并设有开机密码,加强安全防范。

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数据应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