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9000000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分级诊疗

夏邑县中心医院 分级诊疗工作方案及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给我县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室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制定本方案。

  一、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4、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卫生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村卫生室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更高级医院进行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我院指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

  1、加大宣传力度,医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 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导检查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四、双向转诊流程

  1、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临沭县石门镇卫生院→临沭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

  2、转诊审批程序。患者在我院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我院通过分级诊疗系统转往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在分级诊疗系统中管理员负责审核后可转往上级。

  3、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本机构联系方式:0370-6260347

  桑固乡中心卫生院:0370-6613999

  李集镇卫生院:0370-6302598

  郭庄卫生院:0370-6331120

  车站镇中心卫生院:0370-6441122

  服务内容:门诊、住院医疗服务。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