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4000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
一、医保报销,购药、门诊和住院适用不同的医保报销规定。
1、购药时,持卡人去医保定点机构买药,费用走个人账户;医保分两个账户,个人账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账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账户支付。
2、去门诊看病,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收费单据等原件,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3、住院时,先缴存一定押金,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款项结算,多退少补。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大概在75%左右。
二医保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再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申报;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的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等。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