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店镇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镇村形象,火店镇近日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度。每个班子领导联系1至2个村,督促工作开展。
二是专项经费作保障。划拨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和完工。
三是建立督查验收制度。根据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14日开始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于11月16日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进行排序,奖优罚劣。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每月10日、20日、30日对人居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每月进行一次总结,根据工作情况分别对村及环卫工人、项目经理,进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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