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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民政局召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6-13 17:46:00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12日,在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夏邑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县民政局长翟东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翟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治理工作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精准兜底”,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治理的重点是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会上,翟局长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开展好这项治理工作,县民政局成立了以民政局长翟东亮为组长,副局长周曙光,党组成员王子华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子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抓好这次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二是要重点突破,注重实效。各乡镇要组织村“两委”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及时向治理小组提供。各乡镇整改小组要严格按照名册抓好自查和核查,利用民政部门信息比对平台,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彻底清除“人情保”、“关系保”、“违规保”。三是要强化治理,严格责任。各乡镇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做到情况准确,事实清楚,措施有力,整改到位。县民政局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上报县纪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四是要健全制度,标本兼治。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政策业务指导,重视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工作评议制度,农村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制度,低保复查复核制度,信访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民政局党组成员王子华传达了《夏邑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夏民字[2018]47号)精神。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亚,民政局救助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乡镇民政所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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