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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国土资源局“四到位”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来源: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3-20 22:39: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夏邑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辖区内养殖业用地现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政策规定,合理引导,跟进服务,确保土地利用规范有序。12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到位。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养殖业发达的乡、村,以及以发展养殖为脱贫项目的贫困村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土地政策法规宣传,确保养殖户在养殖脱贫致富的同时,引导严格依法用地、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保护意识。

  二是强化引导布局到位。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操作、集约节约”的原则,鼓励广大养殖户利用荒林地和原有建设用地发展养殖业,尽量不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养殖,实行规模养殖,建立养殖专业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强化审批管理到位。规范养殖用地审批标准,对符合养殖标准要求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好养殖用地手续,签订养殖用地合同,特别是对于贫困村贫困户的养殖脱贫项目,开展带图上门服务,帮助其选地选址,确保项目有地可用,科学用地。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规模不达标的养殖户坚决不准占地建设。

  四是强化执法巡查到位。实行养殖用地跟踪管理和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对养殖用地的监督监管,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以发展养殖为名,私搭棚舍、乱占乱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违法占地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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