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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主动作为促“阳光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1 23: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近日开展的“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中,夏邑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主动作为,上门服务,规范审批程序,做到“阳光规划”。

    该局着力推行“两会审,两公开,一规定”。对所有项目实行六公开: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审批依据,公开承诺时间,公开收费标准。为保证规划许可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建设矛盾暴露和处理在规划许可之前,减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建设矛盾而造成停工等损失,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涉及到公众和利害关系的新建项目,通过现场、网站等方式实行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的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建议。

    为了从根源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发生,城区规划监察大队实行了“路段区域包干制”,把县城规划区分成若干个路段区域,分解到人,责任到人,从没有过节假日和双休日,对规划区内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各项违法建设活动查处率达到100%。3月12日,为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规划监察队60余人对城关镇小菜园村内的违法建设工程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2000余平方米。

    为方便县城规划区内居民建房,居民建房审批办公室对每个申请建房户服务到门。符合条件的,整理好材料立即上报政府审批,真正做到提高工作效率、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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