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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日报)关于夏邑县财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涉案资金兑付登记的公告

来源:商丘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20 16:2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37号)、《商丘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商处非领〔2012〕1号)、《商丘市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商处非办〔2016〕45号)有关规定,依据非法集资案件“三统两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置原则,以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现将夏邑县财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涉案资金兑付方案予以公告。

  一、兑付对象:

  已在公安机关报案且在审计报告中登记的夏邑县财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

  二、公告时间:

  1.期限:自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夏邑县东环路与一环路交叉口北20米路西尚客优酒店会议室。

  联系方式:0370-6555977

  四、所需材料:

  1.集资参与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集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村委、居委会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4.受兑付人提供能正常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夏邑支行银行卡号。

  五、兑付政策:

  1.依法依规,按照司法审计结果以息抵本、按人核算、按比例兑付。

  2.以司法审计的账面集资款额,扣除已得本金和利息后的受损金额认定为应予兑付的金额。

  3.对司法审计结果有疑议者,应在登记期内提出,交处置组处置,过期不予受理。

  六、兑付方式:

  本次登记公告结束后以银行转账方式集中兑付。

  七、其他事项:

  1.前来登记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按次序排队。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处置工作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受害人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书面向处置工作组提出。

  4.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逾期登记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冒领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特此公告

  夏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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