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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双拥优抚医院暨退役军人优待证合作医院揭牌仪式

来源:县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4-11-25 08:38: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创新社会化拥军模式,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11月20日上午,我县在县中医院举行双拥优抚医院暨退役军人优待证合作医院揭牌仪式,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黄作发出席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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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作发指出,此次双拥优抚医院暨退役军人优待证合作医院授牌,是探索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径,也是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的务实举措,希望县中医院能够切实承担起双拥优抚医院的主体责任,坚持把拥军优抚作为工作重点,把拥军优抚工作做细做实,真正让军人、军属及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素玲,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郝桂芝,县中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孙玉松,以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中医院100多名干部职工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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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院长孙玉松在仪式上,公开优待服务承诺:

夏邑县中医院设立拥军优抚窗口,为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两全免、三减免、六优先”的优待服务。

两全免:免除普通号和专家号自付费用部分。

三减免:一是门诊就诊检查(检验、超声、影像、内镜)自付部分减免5%,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减免10%,荣立二等功的减免15%,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军功的减免20%;门诊体检,在体检套餐基础上减免5%。

二是住院核算检验、超声、影像、内镜费用(不含药品、耗材、麻醉、治疗费用),按医保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减免30%,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减免40%,荣立二等功的减免50%,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军功的减免70%。每人单次减免不超过3000元,当年累计减免不超过12000元。

三是入住老年病房的按照老年养护收费标准(不含药费、生活费)减免5%,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军功的减免10%。

六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优先。

优待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优待证件,立功受奖人员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方可享受相关优待政策;未参加国家医疗保险及违反国家医保政策者,均不享受上述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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