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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来源:县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00:28:00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生主持召开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耀、卜海军、王全涛、党组成员贾心壮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陈斌,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德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占领等列席会议。

  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38人,出席本次会议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听取审议了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夏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春玲同志辞去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听取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书面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及各项名单(草案)。

  会议书面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规定(草案)。

  会议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张林生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立足职能定位,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夏邑实践作出重大贡献。

  张林生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及环保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环保工作,通过强化各级职责、完善体制机制、联动执法监管等手段,全面治理各类环境污染,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环保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环保执法监管能力还很薄弱。下一步,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推进环保措施落实,加大环保监管力度。

  张林生强调: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这次会议是在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县委高度重视,人民热切期盼,社会广泛关注。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本次人代会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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