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210000009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育登记服务 |
夏邑县曹集乡出生登记入户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夏邑县曹集乡便民服务大厅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理—办结送达
四、所需材料:
随父登记: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随母登记: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办公电话:0370-6103088
八、办公地点:曹集乡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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