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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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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成立夏邑县郭店镇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应急医疗处置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防止患者肇事肇祸,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及精神卫生工作要求,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二、出台目的

通过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高质量地推进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工作,有效减少精神病患者扰乱社会正常秩序,避免社会恶性案件的发生,为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促进我镇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明确帮扶小组成员责任,划分人员工作清单、区域。,建立岗位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到位、责任追究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使我镇关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从而为人文关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镇政府起草。起草过程中,2023年6月24日在公示栏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形于2023年7月2日形成定稿。

五、工作目标

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线索调查、登记和各种信息采集工作,发现疑似患者及时与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信息交换。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协助精神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工作。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确立关爱帮扶对象,定期共同面访患者;定期会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外出、用药、病情是否稳定等情况信息交换工作。

六、主要内容

负责帮助将无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往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负责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负责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负责对符合特困户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供养和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救助,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工作。  

七、创新举措

1.定期开展检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户筛查工作和做好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护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管控工作。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2.加强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的进行由镇里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工作成效。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规范办案工作,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实现执法的量化考核,做到权责一致。

2、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必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执法监察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维护法制统一,确保依法行政。

3、严格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必正。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执法相结合的理念、执法权力与责任相结合的理念。严格管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明确目标考核。通过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通过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卷评审活动,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执法交流,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卷管理水平。

解读机关:郭店镇党政办

解读人:张家赫

联系电话:0370--66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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