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5000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内设机构 |
夏邑县火店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城乡规划工作,按要求负责乡、镇域规划具体工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按规定程序审议报批。向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参与涉及辖区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并提出建议。
二、受理在规划农村地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申请,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宅基地及建房审批,建房施工监管、指导和服务。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征求村民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的意见,并鼓励其参与设施的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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