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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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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5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火店镇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责任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实现精准帮扶,中心校与责任学校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通过课堂、宣传栏、校讯通、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二、学校通过举行主题班会、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宣传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培养学生优良品格。

  三、学校将资助程序、评审细则、认定标准等内容告知学生(家长),评审过程要公开透明,不得擅自变更资助程序,评审结果要在班级和学校两级公示。并公示统一举报受理电话。

  四、学校要对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电话了解或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学生家庭贫困情况。

  五、校长保证本校不出现以下违规违纪现象:

  1、不得降低国家助学金标准进行二次分配或平均分配;

  2、不得以受助之名收取其他费用;

  3、不得抵顶其他费用或挪作他用;

  4、不得由教师保管学生资助卡;

  5、不搞人情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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