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3000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2、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相统一,国家利益第一的原则。
3、学校财务管理的任务:依规编年度预决算;依法多渠道筹集教育发展资金;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进行财务检查分析,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预算管理:
1、坚持“量出为入”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收入据实稳妥,支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2、编制预算要参考前年度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的发展和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不得赤字预算,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负债经营。
三、收入管理:
1、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收费必须使用规定的收款收据或专用发票。
2、按照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据实收取。
3、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自收自支,社会监督”的管理办法。
4、勤工俭学收入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四、支出管理:
教育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
1、财务开支坚持实行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财政补助收入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维护学校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公用性质的费用。
3、有关经费支出的管理:
①业务费及公务费开支审批流程:由需要使用的相关部门向总务处提交书面报告,总务处拟订购物单交由校长审查后,由出纳负责购置办理,物品交付需要使用的相关部门人员,并在正式票据签字后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列支。未经有关人员或保管人员签字的票据一律不得列支。谁列支谁负责。
②学校基建、修缮、购置装备实行项目管理。其审批程序按相关部门要求提出申请,报学校总务处初审后经校长同意,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教育局批复后实施。
施工管理:原则上建筑物的室内外工程由总务处主办;教学设备由教务处指定专业人员主办。
③购置设备的支出管理:
设备购置应严格按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大宗大额采购按县政府采购办法办理,按照公开、公正、效益和质量原则。学校自行采购的材料,执行公开招标或经货比三家方式进行。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由使用部门,执行采购部门购物人员参加。
④差旅费按旬财发统一规定标准。出差原则上要一次出差办理多项业务,出差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安排。有预借差旅费的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一周内予以结算。出差乘车一律当日结算,不得挂帐。
⑤招待费开支管理:
学校招待费的开支控制在全年公务费的3%以内;严格陪餐制度,安排陪餐由校长批准,原则上1-3人;招待费开支人均不得超过30元(特殊情况例外);确须招待的必须经校长批准,相关部门安排招待,财务人员及时办理结算,不得签单欠帐。
⑥超课时酬金加班费的支出管理:
在学校编制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因工作确实要给个别人员外加重或需要加班的可付一定的超课时酬金或加班费,利用节假日给学生补课,不属于享受超课时酬金范围。
五、核算及财务监督:
1、学校财务必须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推行财务公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准确、不完整或违反国家财经制度的收支,会计人员可以要求补充或不予办理。
3、对于私分公物,侵占挪用,贪污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受贿赂,回扣,违反国家规定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擅自提交收费标准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的财务人员或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直到法律责任。
六、本制度经2016年6月20日夏邑一中教代会和6月22日行政会讨论通过,从2016年9月1日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几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入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埋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借,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借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总务处保管1年,l年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总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总务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6月底前移交校档案室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橱,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5年、15年、25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未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学校出纳工作制度
学校出纳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和票证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付工作和日常的报销手续,及时处理好暂收款项。
二、按时做好工资和学校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及奖励等发放工作。
三、根据规定,设置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四、严格审核各种报销或支出原始凭证,对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者,应予以拒付。
五、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的货币管理制度,加强银行支票管理,不坐支现金。
六、加强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账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
七、每天下班前,严格检查保险柜的上锁情况,妥善保管好钥匙。
八、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会计人员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出纳员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掌握财经政策,熟悉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标准,把好财务关。
2、负责收取各种费用,严禁私自借用,挪用公款。
3、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取的原始凭证,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清、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涂改、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均不得报销。
4、根据原始凭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帐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帐面现金数与库存数一致。
5、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未经领导的批准的借条,不得抵消库存现金,对公私借款应协助会计负责收回,对赖帐不还者,应报告学校作出处理。
6、按时发放各种奖金、补贴,并作好核对工作。
7、对手续齐备,符合财经纪律做单据要一次性给予报销,不得推诿、拖延。做到热情、周到。
8、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及各种单据。办公室内不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如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则由出纳员负责。
9、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是指后勤部门对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活动,包括房地产管理,水、电、锅炉管理,车辆管理和其他物资管理等。
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管理主要是指房地产产权与档案管理、公用房屋的分配与使用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管理等。
1、房地产产权管理
学校要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房地产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取得法律保护。
2、房地产档案管理
房地产档案管理包括房地产产权档案和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案。
(1)房地产产权档案指房地产地理位置、平面图、登记表、产权归属的原始资料、沿革变更登记表等。
(2)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案指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总体规划设计、勘测资料、施工图和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改造记录及图纸、大修记录等。
(3)房地产档案由后勤部门收集、整理,由学校档案室统一管理。
3 、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1)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校长室研究的意见统一安排。
(2)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礼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体育场馆、会议室、仓库、书库、配电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
(4)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4、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
(1)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
(2)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维修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实施,项目款的结算必须通过审计。
5 、做好闲置房产及门面房的开发与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物资管理
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格在 500 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也应视作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室审批,后勤部门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特殊设备或科技含量高的专业设备,有关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派员协助采购。凡纳入政府采购要求的物资项目,由后勤部门负责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代理采购。
(2)固定资产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
(3)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2 、实验实习材料管理
实验实习材料指各实验室、实习车间(操作室)所用的一次性专业耗材。
(1) 根据 实验实习
用料需求及库存情况,由相关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教学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仓库管理人员按批准的采购单,核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和规格,进行验收,同时登记材料账。
(2)仓库管理人员凭领料单开列的数量、品种、规格发放,当面点清,并按实结算。
(3)材料仓库管理包括:入库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检验,物资的分类储存和保管,各种物资的统计核算,定期盘点,积压物资的处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建立健全领料制度等。 每年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如有多出或短少,报领导做相应处理。 后勤部门应设置规模适当,具有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完好的标准库房,并配备专(兼)职仓库管理员。
(4)学校设立危险品仓库,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应单独制定管理制度,从严管理。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 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各科室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与材料管理相同。
4 、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
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订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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