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6000001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隐患管理 |
会亭镇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会亭镇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火店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定义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四、职责
1.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整改和验证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
五、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隐患的分类
A 类: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B 类: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C 类:可能造成一般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表》。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表》。
3.安全生产隐患的评估
各部门应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其类别和严重程度,填写《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表》。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各部门上报的A、B 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复评估,提出整改建议或措施,填写《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表》。
4.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
各部门应及时将排查出的A、B 类安全生产隐患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应每月将本部门的C 类安全生产隐患汇总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5.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
各责任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和整改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时间和资金等,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计划表》。
各责任部门应按照整改计划实施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验证,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验证表》。
各责任部门应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
6.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督办单位、督办人员和督办要求,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六、奖惩
1.对于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隐瞒、谎报或拖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由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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