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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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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280000017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5-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育登记服务

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标志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正式落地。为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均可自愿进行生育登记。

  二、登记方式

  与原一、二孩生育登记方式一致,实行全程网办业务模式。公民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henan.gov.cn)或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办理生育登记;也可凭夫妻一方身份证明,在全省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公民完成生育登记相关业务后,可直接在线下载《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

  三、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全省统一办理流程,实现全省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卫生健康部门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到申请人婚姻、生育信息的,申请人只需登陆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河南政务服务网如实填写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子女信息、个人承诺等内容;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核验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申请人根据提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申请人如利用虚假材料、虚假承诺办理生育登记,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指导群众及时办理三孩生育登记,加强生育登记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故意拖延,不得泄露、买卖工作中获得的公民信息,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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