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基层站所 |
夏邑县李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简介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二、负责辖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县局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登记许可。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工作。
三、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辖区范围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辖区内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六、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七、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八、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在乡(镇)食安委的领导下就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对食品药品协管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370-63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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